黔农科院科通字〔2019〕35号
院属各研究所:
现将省市场监管局《关于申报2019年贵州省标准制定补助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申报补助的单位,根据“通知”要求,及时组织申报。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项目
2019年度贵州省标准制定补助申报分为国家标准制定补助和地方标准制定补助两大类,按标准项目进行申报,院属各研究所可单独申报,每年度每一大类,只可申报一个项目(系列标准和标准体系,如果是同一单位牵头制定,原则上按一个项目计算)。项目为2015年1月1日至2018年8月1日正式实施。
二、年度补助的项目数量
根据2019年标准化专项经费的预算及执行情况及有关文件规定,本年度拟补助国家标准制定项目4个,每个项目20万元;补助地方标准制定项目20个,每个项目5万元。
三、材料报送和时间要求
(一)申报材料包括:
1.申报表。申报单位应当如实、全面、完整地填写《贵州省标准制定补助申报表》;一旦发现单位提供虚假材料,本次申请作废,且该单位3年内不得再次申请。
2.自我评价表。申报单位应当对照《贵州省标准制定补助申报表》的内容,对申报项目进行自我评价,并真实注明自身存在的不足或差距,形成《贵州省标准制定补助自我评价表》。
3.相关证实性材料。申报单位应当提供与《申报表》和《自我评价表》相关的证明材料(特别是证明“符合省委、省政府确定的重点支持发展产业的项目,对贵州经济社会发展有较大的促进作用”的相关材料),包括(不限于)文件、证书和第三方机构出具的审计报表、统计数据等。
(二)申报时间
2019年8月5日至2019年8月20日。申报材料请于2019年8月19日将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六份)和电子版交到科研处王丽丽处。
附件:
1.省市场监管局关于申报2019年贵州省标准制定补助的通知附件1.省市场监管局关于申报2019年贵州省标准制定补助的通知.pdf
2.贵州省标准制定补助申报表附件2 贵州省标准制定补助申报表.doc
3.贵州省标准制定补助自我评价表附件3 贵州省标准制定补助自我评价表.doc
2019年7月26日